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0 05:07:3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293,811,207.28元,比上年同比减少2.95%;年初至报告期末874,052,346.24元,比上年同比减少5.89%。 利润总额:本报告期4,988,771.45元;年初至报告期末14,038,072.94元,比上年同比增加98.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10,602,266.37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401.57%;年初至报告期末24,468,737.37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0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2,154,404.37元,比上年同比减少228.84%;年初至报告期末7,162,119.88元,比上年同比减少13.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53,370,946.47元,比上年同比减少6.56%;年初至报告期末218,985,844.42元,比上年同比增加25.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6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336.19%;年初至报告期末0.14元,比上年同比增加8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6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336.19%;年初至报告期末0.14元,比上年同比增加80.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增加2.44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2.09%,比上年同比增加0.79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3,461,979,843.83元,上年度末3,653,414,314.58元,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减少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1,271,317,926.62元,上年度末1,185,428,831.68元,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加7.2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本期金额14,756,132.48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5,927,152.11元,说明为转让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股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本期金额514,319.96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7,919,523.96元。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本期金额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73,947.62元。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本期金额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2,328,964.78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本期金额-313,765.41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00,516.40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本期金额2,206,256.21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4,310,292.05元。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本期金额-6,239.92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25,767.03元。 合计:本期金额12,756,670.74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7,306,617.49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利润总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变动比例98.32%,主要原因系本期母公司处置宏亿股权产生影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变动比例1,401.57%,主要原因系本期母公司处置宏亿股权产生影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变动比例105.34%,主要原因系新能源板块业务增长及本期母公司处置宏亿股权产生影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变动比例-228.84%,主要原因系本期照明产品销售减少相应成本变动产生影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变动比例1,336.19%,主要原因系本期母公司处置宏亿股权导致净利润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变动比例80.81%,主要原因系本期母公司处置宏亿股权导致净利润增加。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变动比例1,336.19%,主要原因系本期母公司处置宏亿股权导致净利润增加。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变动比例80.81%,主要原因系本期母公司处置宏亿股权导致净利润增加。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年初至报告期末变动比例79.00%,主要原因系本期母公司处置宏亿股权导致净利润增加。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本报告期变动比例244.00%,主要原因系本期母公司处置宏亿股权导致净利润增加。
二、股东信息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570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香港驥飛實業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外法人,持股数量39,546,000股,持股比例22.29%,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质押,数量39,523,810股。 股东名称:丁闵,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33,800,381股,持股比例19.05%,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杭州宏沃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数量10,824,600股,持股比例6.10%,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方东晖,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10,780,635股,持股比例6.08%,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湖-高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数量9,293,270股,持股比例5.24%,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魏一骥,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6,323,368股,持股比例3.56%,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质押,数量742,141股。 股东名称:潘伟志,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5,127,236股,持股比例2.89%,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远见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数量2,672,838股,持股比例1.51%,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王军,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2,476,352股,持股比例1.40%,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无。 股东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数量1,774,794股,持股比例1.00%,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0股,股份状态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第一大股东香港驥飛實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魏新娟系前十大股东魏一骥之母亲;除上述关系外,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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