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0 03:01:32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研究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制订薪酬计划与股权激励计划,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5日发出。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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