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0 02:59:51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确保交易公允性。制度明确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关系的定义,并列举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劳务等。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原则,定价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批;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关联董事及股东在表决时应回避。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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