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0 02:59:42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报道、传送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担保、重大诉讼、股权结构变化、定期报告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控股子公司人员、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保存相关档案不少于三年。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在窗口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发现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并报监管机构。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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