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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0 02:59:32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应进行年度评估。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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