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09:03:17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明确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原则,必须要求反担保,统一由公司管理层审批,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关联方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申请调查与风险评估,董事会审查担保事项利益与风险。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经授权代表签署,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签约。公司建立担保档案,持续跟踪被担保人财务与经营状况,履行担保责任后应启动追偿程序。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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