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06:31:1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善敏先生声明,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刘善敏承诺所提供的声明真实、准确、完整,若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并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