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06:02:32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津贴不超过税前15万元/年,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董事长固定薪酬不超过200万元/年,其他相关人员不超过150万元/年。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及专项考核结果确定,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奖金。兼任职务按孰高原则取酬,不重复计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并考核,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审议高管和董事薪酬。存在违规等情况时,董事会可决定减发或停发薪酬。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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