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7 19:16:1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577.1216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仪器、自动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与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重大交易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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