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7 19:09:53
中信证券担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认为五洲新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募集资金将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3亿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锁定期6个月。保荐人内核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张峰持股19.00%,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7.79%。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归母净利润7,529.00万元,净资产296,156.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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