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5 06:01: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3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120亿元。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发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处理。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依法合规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5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