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3 23:14:23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主营业务为融资、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等情形除外。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须过半数董事通过,且出席董事的2/3以上同意。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笔及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净资产10%的资助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但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的除外。所有资助须签署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为他人提供资助。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资助进展及风险情况。审计监察部每半年检查资助合规性。违规行为将追责,严重者移交司法。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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