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涛涛车业: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2 17:18:16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会议由召集人主持,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