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1 19:01:19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4日发布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2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6,405,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74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75%,反对占4.5644%,弃权占0.1881%。中小投资者中,同意占60.3633%,反对占38.0676%,弃权占1.5691%。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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