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0-21 10:01:21
(原标题: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聚水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於2025年10月5日由董事會決議案成立。審核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審核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且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一名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審核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外部核數師可要求召開額外會議。聯席公司秘書擔任審核委員會秘書,會議議程及文件應提前至少3天送達全體成員。首席財務官、內部審計主管及外部核數師代表應出席會議,並每年至少兩次在無執行董事在場情況下與核數師會面。
審核委員會職責包括:就外部核數師的委任、薪酬及辭任等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監察核數師的獨立性與審計有效性;審議財務報表、年度及中期報告的完整性與會計政策;檢討財務申報、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協調內外部核數師工作;審議管理層函件及跟進措施;制定舉報政策與安排;並向董事會匯報重大事項。
審核委員會有權要求公司僱員提供資料,並可徵詢外界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審核委員會主席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安排其他成員代為出席並回應股東提問。若董事會與審核委員會在外聘核數師任命上意見分歧,審核委員會須提交聲明並於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
審核委員會會議記錄由秘書保存,並適時發送全體成員審閱。職權範圍將上載至聯交所及公司網站供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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