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0 19:39:09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独立董事应具备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所需条件,提供工作支持和经费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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