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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股份: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14 18:37:0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聘任高管等事项发表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承担其履职费用,并提供工作支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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