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30 06:36:51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出具核查意见,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经核查,除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外,其余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未出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该名单。全体监事周分、李明亮、蒋冰、周晴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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