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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 卧龙电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30 06:35:58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激励对象均符合规定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力,有助于实现激励目的。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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