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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26 21:32:37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转让限制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期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内买卖股票。严禁短线交易,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信息,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将受到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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