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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26 10:47:18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智慧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核查意见。截至意见出具日,大智慧已取得从事证券信息服务、大数据及数据工程服务、境外金融信息服务所需许可或批复,并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风险提示。交易交割后,湘财股份将承继大智慧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大智慧将注销法人资格。交易前双方均合法存续,不存在出资不实或限制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湘财股份资产完整性,保持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独立性,有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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