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20 00:11:49
臧翠翠被提名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声明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本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本人具备五年以上履职所需工作经验,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在三家以内上市公司任职。承诺将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如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资格。声明真实有效,愿承担法律责任。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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