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9 23:50:01
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部分标的资产预测期营运资本净增加为负,自由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且存在溢余资金和非经营性资产。烟台美年评估增值率9185.57%,交易作价对应市盈率26.56倍;三明美年评估增值率792.77%,市盈率34.23倍;连江美年评估增值率408.39%,市盈率91.89倍;沂水美年评估增值率2411.94%,市盈率315.37倍;山东奥亚评估增值率797.02%,市盈率242.33倍。评估预测基于行业趋势、市场空间、竞争情况及历史业绩,考虑了内部交易结算、销售提成等因素,业绩实现情况与预测无重大差异,交易作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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