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9 23:33:3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19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37,758,053元,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设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结合。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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