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9 21:43:1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2025年4月14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上述事项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将积极配合调查并行使听证、陈述、申辩等权利。如最终决定认定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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