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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7 17:19:0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于二〇二五年九月发布。该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提升公司战略发展、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保存于董事会办公室。委员及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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