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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7 17:18:35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职权前,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或电话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证券事务部保存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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