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7 00:23:49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就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910元(含税),根据规定将授予价格由39.74元/股调整为39.42元/股。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15日,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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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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