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6 19:25:2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于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类别股东权利变更需经类别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取代原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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