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6 19:25:05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限售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1日,自2025年9月22日起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扣非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及绿色低碳电力装机容量增长均满足目标。个人层面,17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7,115,017股,占总股本的0.20%。同时,因退休、职务变动及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441,887股,回购价格调整为3.00元/股。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