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5 21:42:09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行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包括审议重大交易、对外担保、借款、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并符合法律法规。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与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制度。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选举等事项有特别程序规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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