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5 21:41:4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费用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工作便利。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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