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5 21:39:5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专户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涉及置换、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披露并重新论证。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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