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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传媒: 中南传媒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4 19:01:56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需合法合规,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可对违规决议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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