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3 00:54:01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职。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股东、董事或独立董事提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和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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