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3:47:11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派息7.3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根据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82元/股调整为7.21元/股,授予数量由186,000股调整为260,400股。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确定以2025年9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本次调整与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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