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3:42:3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A.1版),经2025年9月12日第二次修订,由综合办公室发布并实施。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拟订管理机构设置与基本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职权。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明确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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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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