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0:57:0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担保管理办法,规范担保行为,防范风险。公司提供担保遵循慎重、平等、反担保等原则,一般不为子公司及互保单位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财务部负责组织评估,法律事务部进行法律审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审计部监督检查。对外担保需经风险评估,必要时要求反担保。不得为不符合资产、信用、资产负债率条件的外部单位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签署,财务部与法律事务部会签。建立担保登记簿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对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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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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