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0:56:27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变动等事项需特别审议。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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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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