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17:46:1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富特科技(301607)的保荐机构,对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情况进行报告。期间,保荐人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未出现延迟审阅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户每月查询,项目进展与披露一致。未列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但已事前审阅议案。现场检查尚未开展,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实施。报告期内发表专项意见5次,无非同意意见。未向交易所报告重大事项,亦无需要关注的问题。公司各项承诺均正常履行。原海通证券权利义务由国泰海通承继,因中鼎恒盛项目核查问题,国泰海通于2025年5月23日被深交所通报批评。其他事项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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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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