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07 18:24:3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公司同时在境内A股和境外H股上市,信息披露应同步在境内外市场进行,以中文文本为准。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内容涉及财务数据、重大事件、股权变动、董事高管变动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防止内幕交易。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但需履行登记和后续披露义务。本办法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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