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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07 18:24:0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审阅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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