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03 01:02:58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事项,作出说明。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相关审批事项已在预案中披露,并提示了审批风险。交易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等由浙江沪杭甬或其指定下属公司承继。交易前双方均合法存续,不存在出资不实或限制交易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存续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提升抗风险能力,规范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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