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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7:32:12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解除职务。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任免等事项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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