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7:31:59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组织与行为,提升决策效率与科学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事项。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应对违规决议承担赔偿责任,但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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