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5:51:37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旨在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提升ESG管理水平。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合并分立等事项提出建议,指导ESG战略制定与实施,审阅ESG披露文件,并监督执行情况。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前期资料准备和提案提交。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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