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5:51:1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决策程序,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决策。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达到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利润等指标标准时,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未达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或授权执行。12个月内连续交易累计计算。对外捐赠按净资产比例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投资事项需经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决策执行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财务部门配套资金,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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