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1:05:12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88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重大事项如增减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管理经营事务。公司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制度。公司修改章程、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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