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0:52:53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需提交个人资料并承诺履职。选举实行等额或差额方式,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者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需重新选举或召开临时股东会。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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