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0:39:32
标的公司历次融资中,中芯海河、军科二期等投资者签署的增资协议包含股份回购条款,2024年通过减资协议终止相关特殊权利。减资后中芯海河、军科二期保留部分股权,不再享有优先权利。中芯海河剩余股权退出价格低于1,191.6667万元时由管理层股东补足差额,本次交易对价为1,202万元。标的公司将回购义务确认为金融负债,按实际利率分摊利息支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同类市场案例可比。股东特殊权利已清理,不存在未披露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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